根据成都天府国际空港综合保税区(一期)首开区项目招租实际情况,现对2025年11月21日发布的《成都天府国际空港综合保税区(一期)首开区项目招租公告》补充公示以下信息:
一、出租期限
本次出租期限最长为10年(含免租期)。租赁起始日以空港产城与承租方双方共同商定为准。
二、仓库转租
不得擅自转租,考虑保税区仓库的特殊性,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,满足以下条件,且经空港产城内部审批决策后,同意转租:
①承租企业的业务符合天府空港综保区产业发展导向;
②转租期、转租面积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约定;
③承租企业不得再次转租;
④承租企业应经属地海关认可,具备保税仓合法经营资格。
三、竞租保证金
竞租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可正式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,竞租保证金金额按标的物挂牌底价1个月租金金额收取,竞租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空港产城指定账户。
标的物招租完成后,竞租人在竞得标的物后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退还竞租保证金:①竞租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无息转账原路径退还;②将竞租保证金转化为租赁物的租赁保证金;若竞租人未竞得租赁标的物,竞租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无息转账原路径退还。
四、公示期限
2025年12月16日-2025年12月18日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除本公告明确更正的“租赁起始日”“仓库转租”“竞租保证金”条款外,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,继续有效。
2.若对本次补充内容存在疑问,联系电话:18328226787 联系人:方老师。
特此公告。
成都天府国际空港产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