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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成都天府国际空港综合保税区(一期)首开区项目招租公告》的补充公告

2025.12.16

根据成都天府国际空港综合保税区(一期)首开区项目招租实际情况,现对2025年11月21日发布的《成都天府国际空港综合保税区(一期)首开区项目招租公告》补充公示以下信息:

一、出租期限

本次出租期限最长为10年(含免租期)。租赁起始日以空港产城与承租方双方共同商定为准。

二、仓库转租

不得擅自转租,考虑保税区仓库的特殊性,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,满足以下条件,且经空港产城内部审批决策后,同意转租:

①承租企业的业务符合天府空港综保区产业发展导向;

②转租期、转租面积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约定;

③承租企业不得再次转租;

④承租企业应经属地海关认可,具备保税仓合法经营资格。

三、竞租保证金

竞租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可正式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,竞租保证金金额按标的物挂牌底价1个月租金金额收取,竞租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空港产城指定账户。

标的物招租完成后,竞租人在竞得标的物后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退还竞租保证金:①竞租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无息转账原路径退还;②将竞租保证金转化为租赁物的租赁保证金;若竞租人未竞得租赁标的物,竞租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无息转账原路径退还。

四、公示期限

2025年12月16日-2025年12月18日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1.除本公告明确更正的“租赁起始日”“仓库转租”“竞租保证金”条款外,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,继续有效。

2.若对本次补充内容存在疑问,联系电话:18328226787  联系人:方老师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成都天府国际空港产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12月16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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